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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2022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Jul 19, 2022 10:13 AM

2022年7月

为实施尖端生源汇聚计划,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特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新生,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定对象及原则

“新生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要求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新生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中选优。

二、奖励标准及限额

“新生奖学金”包括“硕士新生奖学金”和“博士新生奖学金”两类。2022年度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硕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共奖励23人;“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共奖励9人。

三、评定组织与程序

“新生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发放。

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长:王蕴红、李建欣;

副组长:梁晓辉、冯维成;

成员:各学科责任教授及专家,共10人。

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整个评定上报工作于秋季开学前完成。学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评定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a.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已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含“已录用”),或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的署名获奖人,或在所学领域最高水平的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

b.博士入学前的最近一段学习经历所在学科为全国重点学科,本人在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者;或博士入学前的最近一段学习经历所在学科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本人在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3名者;

c.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术、科研能力十分突出,或对原学习、工作所在单位作出突出贡献,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认为具有突出发展潜力者(需提供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签署的、不少于800字的综合评定报告)。

2.名额分配

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并将两个表的电子版、个人简历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2年7月3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scsexsgz@buaa.edu.cn,邮件主题为“硕转博/直博/申请考核+姓名+2022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填写《北航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2022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登记表》(https://www.wjx.top/vm/rkWc2ZN.aspx)。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将在8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各类博士新生的排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对于录取为博士学术学位的学生,硕转博新生奖学金名额3人,直博新生奖学金名额3人,通过考核录取新生奖学金名额2人。

(2)对于录取为博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新生奖学金名额1人。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名额分配

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默认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均申请新生奖学金,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复试成绩及统考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奖学金发放名单,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对于录取为硕士学术学位的学生,推免新生奖学金名额5人;研究生统考新生奖学金名额6人;

(2)对于录取为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推免新生奖学金名额6人;研究生统考新生奖学金名额6人;

五、发放管理

“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一个月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校长奖学金、国际会议资助、社会奖学金等。

无故未按时报到者不予发放奖学金;入学后一个学期之内因各种原因退学、受纪律处分或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已发放奖学金须退回学校。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负责解释。